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这类保险产品将停止销售

Connor 火币app 2024-10-11 19 0

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人身险公司、保险业协会等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理财类保险。新快报记者从业内获取的相关文件内容与上述报道吻合。

新快报记者从相关文件了解到,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有关事项作出通知理财类保险。《通知》明确,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这类保险产品将停止销售

《通知》还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 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理财类保险。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 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通知》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理财类保险。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来源: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编辑:韩冬

校对:王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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