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投资理财诱他人加入被判刑
本报综合 据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微信公众号12月5日消息,日前,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被告人任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怎样理财投资。
法院审理查明,任某某于2015年8月加入某“民间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并作为他人下线怎样理财投资。该传销组织无任何产品,以投资理财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交纳4.9万元门槛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该组织分为小盘和大盘怎样理财投资。小盘将成员从下往上划分为发展层、A级、B级、C1级、C2级、C3级共6个层级,级别越高获利越多,引诱成员通过不断发展新人升级。
任某某系传销组织小盘的C3级,负责接待新人、收受传销资金、发放工资等管理工作怎样理财投资。经鉴定,任某某在该组织期间共吸收传销资金155万余元,登记在其下线共71人。2018年10月15日,任某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以推销投资理财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样理财投资。对其向法院退缴的违法所得18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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