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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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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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78版)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研发、销售;图书、电子出版物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教育软件研发、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科技培训p2p合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南京谦萃总资产为11,408.40万元,净资产为4,764.7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2,025.18万元,净利润为1,689.19万元p2p合约。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陈涛先生于2021年9月26日前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且担任南京谦萃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京谦萃于2022年9月26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p2p合约

12)湖南芒果听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听见”)

法定代表人:黎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1号343房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娱乐设备出租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体育设备、器材出租;场地租赁;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文艺表演、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品牌推广营销;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图书、出版物批发;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家具、化妆品、玩具、服装、鞋帽、图书、报刊零售;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农副产品、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销售;计算机硬件、应用软件开发;文化娱乐经纪;体育经纪;演出经纪;音像经纪代理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录音制作;有线电视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服务;广告设计;公共关系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网上新闻服务;自媒体新闻发布服务;出版代理服务;网络音乐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培训活动的组织p2p合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芒果听见总资产为1,090.62万元,净资产为981.0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30.21万元,净利润为0.47万元p2p合约。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胡郁先生于2021年9月26日前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且担任芒果听见董事长,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芒果听见于2022年9月26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p2p合约

13)安徽讯飞至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至悦”)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99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09-36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电子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日用百货、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p2p合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安徽中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皖中为审字[2023]41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讯飞至悦总资产为4,540.43万元,净资产为4,077.7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645.46万元,净利润为-646.04万元p2p合约

胡郁先生于2021年9月26日前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且担任讯飞至悦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讯飞至悦于2022年9月26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p2p合约

14)安徽科讯金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讯金服”)

法定代表人:沈超锋

注册资本:4,2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A1-11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数据库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开发和销售;网络建设;数据处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p2p合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大华审字【2023】110048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科讯金服总资产为19,403.19万元,净资产为11,285.3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716.47万元,净利润为152.13万元p2p合约

截止2023年3月31日,科讯金服总资产为11,607.8万元,净资产为9,965.33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19.57万元,净利润为-1,319.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p2p合约

陈涛先生于2021年9月26日前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且担任科讯金服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科讯金服于2022年9月26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p2p合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p2p合约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p2p合约。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p2p合约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p2p合约。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商品、劳务等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p2p合约。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较实际发生额不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年初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实际经营需求开展业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提前预计到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求进行,并且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权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p2p合约。公司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就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和议案,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p2p合约。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

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p2p合约。因此,我们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p2p合约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p2p合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p2p合约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2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p2p合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p2p合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当前,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p2p合约。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引入新的商业模式,系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

2、合作融资租赁公司

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p2p合约

3、担保额度

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p2p合约

4、业务期限

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p2p合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p2p合约,且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后,选择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

1、信誉良好p2p合约,经营现金流稳定,具有长期偿债能力;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p2p合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协商确定p2p合约

四、董事会意见

融资租赁销售作为促进资金回笼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前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p2p合约。目前,公司在教育、医疗、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的赛道上,已经初步形成了广大用户实实在在有获得感的人工智能应用成果,落地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服务,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是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p2p合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67,600万元p2p合约。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35,007.6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5,380.6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4%;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3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p2p合约,本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江涛

职务:董事会秘书

电话:0551-67892230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2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p2p合约。鉴于公司股本将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后发生变动,同意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委托理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关于“委托理财”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7,745,990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23,084,333股变更为2,315,338,343股,注册资本由232,308.433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31,533.8343万元人民币p2p合约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p2p合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3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大讯飞”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副总裁杜兰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p2p合约。杜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辞职后还将继续为科大讯飞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繁荣发展做贡献。根据《公司法》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杜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兰女士辞职后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杜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兰女士持有705,500股科大讯飞股份p2p合约。鉴于杜兰女士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杜兰女士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p2p合约。经总裁吴晓如先生提名,聘任于继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继栋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于继栋先生简历

于继栋先生,1999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后加盟科大讯飞,拥有近二十年语音技术研究的从业经验,长期致力于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究,现任科大讯飞消费者事业群总裁,同时担任安徽讯飞九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徽科讯锦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浙江金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飞元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p2p合约。于继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2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p2p合约。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将对相关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7,745,99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084,333股的比例为0.3334%。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p2p合约。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向1,9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7.2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9%;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p2p合约。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p2p合约。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p2p合约。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5名人员拟获授的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28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20万股。鉴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00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2,686.4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2021年5月28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当选监事或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4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同时,因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8.08元/股。2022年2月16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p2p合约。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其时公司总股本的 0.341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6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41,06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748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p2p合约。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01,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9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p2p合约。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相关5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5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45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p2p合约。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p2p合约。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p2p合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p2p合约。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p2p合约。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p2p合约。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2,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7,491,7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07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p2p合约

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离职的46人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总数(1,900人)的比例为2.42%,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60%,其余40%公司回购注销;考核E档解除限售0%,公司100%回购注销p2p合约。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有10人考核为D,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应解除限制性股票的40%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将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25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0.95%,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8%p2p合约。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17.9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授予价格18.28元/股p2p合约。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授予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58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5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p2p合约。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离职的58人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总数(2,240人)的比例为2.59%,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标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p2p合约。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130.25亿元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细则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22年,公司面对复杂不确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加强根据地建设和系统性创新,夯实安全可控研发平台,持续推动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为未来夯实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面。同时,2022年,社会经济的特殊客观环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断持续,导致全国各地项目招投标延迟,尤其是第四季度超过20个项目总计超过30亿元合同被延期。在人工智能应用布局成果与示范验证效果持续显现的强力支撑下,公司经营在经济下行等严峻形势下经受住考验,实现营业收入和毛利小幅增长,全年利润和现金流均为正向,重点行业赛道继续保持高质量增长。但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188.20亿元,较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为44.50%,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标。全部激励对象(共2,071名,包括个人绩效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13名)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将对上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91,79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30.89%,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225%p2p合约。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26.3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授予价格26.48元/股p2p合约。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授予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7,745,99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084,333股的比例为0.3334%p2p合约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02,203,9366.2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p2p合约

前述激励对象中有22名离职人员同时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有4名考核为D的人员同时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本次两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共涉及激励对象2,159人p2p合约

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p2p合约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p2p合约

四、回购注销合规性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p2p合约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p2p合约

五、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人2022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8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标(涉及全部激励对象共2,071名,包括个人绩效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13名),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p2p合约。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有10人2022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8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标(涉及激励对象共2,071名,包括个人绩效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13名)p2p合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减,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法律意见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p2p合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p2p合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2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一、外汇套期保值(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市场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p2p合约。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生收付汇的结算及外汇资产的积累受外汇波动风险影响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目标的推进,海外业务将不断拓展,外汇结算业务量将逐步增加。因此,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采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对外汇敞口进行风险防范,以对冲汇率风险。上述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拟开展的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p2p合约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p2p合约。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意时点,外汇远期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四)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1. 币种:美元、欧元、港元、新加坡元、韩元、日元等;

2. 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双货币存款、套期保值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p2p合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p2p合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 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p2p合约,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p2p合约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p2p合约

3.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p2p合约

4. 收、付款预测风险:供应链采购部门及销售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销售订单和未来预计的订单情况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p2p合约

5. 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p2p合约

(二)应对措施

1.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通常以账面外币余额为上限,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p2p合约

2. 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p2p合约

3. 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p2p合约

4. 公司对持有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p2p合约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p2p合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p2p合约。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p2p合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2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

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2p合约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p2p合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与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未来12个月预计为相关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应付账款以及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p2p合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p2p合约

未来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为31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p2p合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9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21,000万元。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科大讯飞(国际)有限公司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 因经营需要由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上述担保拟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应付账款等担保额度可在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此外,基于票据池业务的良好实践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共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p2p合约。票据池业务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以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未来12个月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共享上述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p2p合约

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来12个月预计担保额度的需求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含供应链类)、贸易融资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品种等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p2p合约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需求p2p合约,公司作为担保方未来12个月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讯飞医疗”)作为担保方未来12个月拟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安徽影联云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影联云享”)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影联云享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申请500万元授信,委托第三方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并由讯飞医疗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p2p合约。讯飞医疗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影联云享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预计未来12个月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马鞍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打造“数字马鞍山”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2023年2月3日,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产投”)、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智元”)、数字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安徽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马鞍山市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马鞍山市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数据公司”),承担“数字马鞍山”项目建设p2p合约。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讯飞智元拟出资4,400万元,持有马鞍山数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4%。

(下转B80版)

本版导读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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