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高息”搞敲诈?P2P平台咋好意思说债务人“逃废债”呢?
投稿人:徐小姐
事实上,我们针对P2P网贷平台以及其委外第三方催收所称的“逃废债”进行了小范围的调查,更是通过被称“逃废债”的债务人提供的账单进行了重新计算,在计算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债务人的债务清单如果按照年化利率24%或36%利率红线计算的话,有些债务人事实上已经偿还完债务了,而剩余的36%利率红线以上的债务,依据2021年最新的司法解释是无效债务,而且这些债务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的,所以网贷平台利用超36%利率红线以上的债务称债务人“逃废债”完全是类似于“敲诈勒索”的诽谤行为p2p平台。
其实,一直以来,所谓“逃废债”都是一些网贷平台及银行对外的宣称,而如果债务人要求网贷平台公布定义“逃废债”的相关依据的话,那么就会涉及到了债务人的债务清单,比如说,河南新乡的徐小姐在2017年向杭州P2P平台“信喜快贷”借款十余次,每一次徐小姐都是按时还款,但是最后一期因为徐小姐家里有事延迟还款导致了逾期后,遭受到“身份不明”人员利用非法手段的迫害,徐小姐一怒之下把这个问题反映给“信喜快贷”官方,而“信喜快贷”官方声称这些“身份不明”的催债人员他们也不知道是谁?还在电话中提醒徐小姐小心遇到电信诈骗,甚至可以说不必理会这些“身份不明”的催债人员p2p平台。
当徐小姐听到这些话以后,就质问“信喜快贷”官方客服,这些“身份不明”的催债人员你们既然说不知道的话,那么我在你们平台上的个人隐私信息他们又是如何获取的,而“信喜快贷”官方客服并未多做解释直接挂断了电话p2p平台。
就在逾期的第四天,徐小姐接到了一个自称为“信喜快贷”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徐小姐的逾期就是在“逃废债”,而徐小姐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如果他们能解释为什么我会频繁遭受到“身份不明”人员侵害,我的个人隐私信息他们是怎么知道的这个问题,我可以立即还款,而且我也愿意承受逾期带来的费用p2p平台。
但是,如果你们连这个都无法解释的话,那么我们就得算算到底是谁欠了谁的钱,我在你们“信喜快贷”平台一共借款13次,每次借款为3000元,实际到账金额是2750元,我还款的时候还款的仍然是3000元,也就是说,我每次借款多还款了500元,按照我国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应按照实际到账的本金+24%的年化利率进行偿还,因为我们原始的电子合同上并未约定利率,而我按照2750元,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话,那么我需要偿还的是2,804.99元,我按照年化利率36%利率红线计算的话,利率一共是1003.75元,而实际上是在你们“信喜快贷”平台上借款周期一般性都是14天,不能按照年化综合利率计算p2p平台。
我一共借款了13次,每一次借款实际到账的时候被扣除250元,而我实际还款是3000元,也就是说我每次都多偿还了500元,而按照2750元计算的话,我每个月利息才55元,更何况我的借款周期原本都是14天,而500元-55元就是445元X13次就等于5785元,而最后一期我所贷款的是2000元,实际到账金额是1750元,而5785元-月利率2%(1784.99元)=4003.01元,而这4003.1元是你们网贷平台应该退还的部分,因为我保留原始的电子合同,我们签订的合同中并未约定利率,所以我们只能按照24%计算p2p平台。
在如此的情况下p2p平台,你们网贷平台说我“逃废债”有意思吗?我还说你们一直利用“身份不明”人员催缴无效债务的行为是“敲诈勒索”呢?
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在文章下评论,我们一起讨论这个问题p2p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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