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Connor 火币app 2023-05-08 148 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展开全文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B309版)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换汇平台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换汇平台,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换汇平台,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3,01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换汇平台。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换汇平台。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及子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3.19万元;同时对部分未来可能不再使用的产品模具、专利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30.42万元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1.16万元换汇平台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换汇平台。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1.73万元换汇平台。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16.5万元,考虑剔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994.55万元换汇平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75,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2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换汇平台,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换汇平台,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2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换汇平台

(二)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换汇平台

(三)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止,共计10天换汇平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换汇平台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换汇平台。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换汇平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3.25万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95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19.10万股调整为275.85万股。

(七)2022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换汇平台。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换汇平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2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79.77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1.9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换汇平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90,05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员工已被动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换汇平台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换汇平台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史英华等2名已被动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00股换汇平台。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12.2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换汇平台。故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有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上述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的回购金额为915,75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共计928,835.9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换汇平台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换汇平台,公司总股本将由137,108,500股减少至137,033,500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换汇平台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换汇平台。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换汇平台。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换汇平台。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换汇平台。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春光科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换汇平台

八、备查文件

1、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换汇平台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1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90,050股换汇平台,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62%;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换汇平台,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换汇平台

(二)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换汇平台

(三)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止,共计10天换汇平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换汇平台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换汇平台。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换汇平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3.25万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95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19.10万股调整为275.85万股。

(七)2022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换汇平台。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换汇平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2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79.77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1.9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换汇平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90,05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换汇平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3月10日届满换汇平台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换汇平台。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9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62%(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换汇平台。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了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后的首次授予数量换汇平台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换汇平台。2022年度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换汇平台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春光科技本次解锁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换汇平台。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换汇平台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换汇平台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换汇平台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换汇平台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4 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3年 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换汇平台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换汇平台。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换汇平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换汇平台。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换汇平台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换汇平台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换汇平台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换汇平台。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汇平台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换汇平台

(四) 其换汇平台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换汇平台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换汇平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换汇平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3 年 5月 17日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换汇平台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8:30 至 11:30换汇平台,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 其换汇平台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换汇平台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换汇平台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换汇平台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换汇平台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换汇平台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笔资金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换汇平台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换汇平台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换汇平台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换汇平台

(二)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笔资金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换汇平台

(三)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换汇平台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换汇平台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换汇平台。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换汇平台

(六)实施方法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换汇平台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换汇平台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换汇平台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换汇平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换汇平台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换汇平台,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换汇平台。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换汇平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换汇平台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换汇平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换汇平台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换汇平台。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换汇平台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换汇平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换汇平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换汇平台

根据上述财政部要求,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按规定时间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换汇平台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换汇平台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换汇平台。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换汇平台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换汇平台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换汇平台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换汇平台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换汇平台

上述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变更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换汇平台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换汇平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换汇平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春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春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换汇平台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换汇平台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换汇平台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换汇平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换汇平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换汇平台。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对美元为主的外汇收支增加,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预计使用额度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换汇平台。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换汇平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换汇平台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换汇平台

5、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换汇平台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换汇平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换汇平台

2、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换汇平台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换汇平台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可能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换汇平台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换汇平台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换汇平台。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换汇平台

3、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换汇平台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换汇平台

5、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换汇平台

6、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换汇平台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换汇平台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换汇平台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可以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换汇平台。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换汇平台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换汇平台。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换汇平台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春光科技”)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换汇平台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换汇平台。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与管理层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作了沟通,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换汇平台。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系公司2022年度的采购或销售总额换汇平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景远

注册资本:3,053.74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1DK92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换汇平台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5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822.09万元,负债总额1,986.62万元,净资产2,835.46万元,营业收入1,876.20万元,净利润-35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20%(未审计)换汇平台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5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换汇平台

2、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霞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安文路4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8E2501T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换汇平台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9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112.58万元,负债总额37.22万元,净资产2,075.36万元,营业收入2.37万元,净利润-3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6%(未审计)换汇平台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9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换汇平台

3、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52020469Y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电热水杯、电动工具、蒸饭机、电烫斗、煮蛋器、扫地机、家用电动器具;加工、销售:模具及配件;销售:化纤、塑料粒子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换汇平台。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8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021.46万元,负债总额880.68万元,净资产140.78万元,营业收入305.64万元,净利润155.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22%(未审计)换汇平台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唐龙福先生持有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换汇平台

4、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98570613W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磁簧开关及部件,提供所售产品的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换汇平台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8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8,093.12万元,负债总额23.98万元,净资产8,069.15万元,营业收入238.10万元,净利润-25.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0%(未审计)换汇平台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唐龙福先生持有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换汇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关联方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铝管产品提供表面氧化处理换汇平台

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吸尘器零部件、原料及水电换汇平台。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午休枕等用品。

3、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吸尘器整机组装加工服务换汇平台。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注塑件加工服务。

4、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厂房租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出租闲置厂房作为其生产场地换汇平台

5、公司接受关联人厂房出租的情况是: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厂房出租作为整机代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场地换汇平台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换汇平台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配件铝管产品需进行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属于污染较大的生产工序,必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该业务,而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生产经验,技术成熟,能够保障铝管产品表面处理的质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换汇平台

(2)公司向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向其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是基于公司收购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之后续安排需要,有利于公司向整机业务的开拓和客户导入换汇平台

(3)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午休枕等用品用于员工福利和对外礼品换汇平台

(4)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注塑件加工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换汇平台

(5)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出租位于金华市安文路420号1000平方米闲置厂房作为其生产场地,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厂房获得租金收益换汇平台

(6)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的租赁厂房作为整机业务的生产经营用地,有助于公司吸尘器整机代工业务的正常开展换汇平台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换汇平台

特此公告换汇平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4-21

评论